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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尔巴尼亚鼓励电力和投资资本货物进口

  
(2008-4-21 10:32:2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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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阿政府3月中旬决定,电力、以及在生产、建筑、交通和电信等行业投资的机械设备等资本货物进口,增值税迟付时间为清关后12个月内,以鼓励这两项产品的进口。此前电力进口增值税迟付为6个月。2008年阿增值税收入计划为8.08亿欧元,占GDP的9.29。目前阿VAT税率为20,阿政府称在未来3年内不打算改变此税率。
来自国际电工网信息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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